使用守則

 

『支持創新及創業版』上載規例 

 

1. 權利

 

使用本版時本會希望每位參與者以負責任的態度適當使用這些資源。本會有權酌情決定修訂下列規例,以及拒絕、限制、撤銷或擴大這些有限資源的使用特權。及

 

2. 適當及不適當的使用

 

2.1 每位參與者上載資料時須遵本規例及香港的適用法例。
2.2 本版有權拒絕及刪除編製、傳輸、執行或儲存帶有惡意、威脅性、騷擾、淫褻或粗穢的信息、影像、程式或資料。
2.3 不能進行與本會使命有抵觸的活動。
2.4 不接受發出惡作劇或虛假的信息,包括以他人名義發出的信息。
2.5 不接受宣揚政治或宗教立場,或推動政治或宗教活動,除非該等活動由本會學贊助並獲得本會批准。
2.6 不接受抄錄或傳輸版權已有所屬的軟件,或其他特許使用權已授或在其他方面受版權保護的材料。
2.7 未經本會批准,發放載有物流從業員工會標誌的網頁。

 

3. 本會對於並非由會方方編製的內容或資源概不負責

 

3. 本會對於並非由會方方編製的內容或資源概不負責。
3.1 上載使用者使用本會的電子資料儲存設備、資訊系統及/或互聯網時,應知道其通訊並非必然受到保護,不會被第三者竊看。若認為資料不能公開,切勿透過互聯網傳送,除非使用加密技術。工會並無使用任何加密系統。
3.2 在任何時間,本會均有權審查儲存於本網頁電腦上的電子郵件、討論區、新聞組、網頁、個人檔案目錄及其他資料,無須事先通知。此舉目的是確保上載者遵守工會所訂政策。
3.3 無須事先通知。在懷疑有人觸犯會方的政策規定時,本會方有必要撤銷使用者的賬號。
3.4 上載使用者生須對其向外發送的電子郵件所附的文本、聲音或影像內容負責。
3.5 上載使用者有責任確保所製作的網頁內容適合大眾閱覽、不會令人反感,並且不會引起個別人士及機構不快。
4. 違反本規例的後果
上載使用者使用屬於本會的上網設施,若違反現行的規則及指引,本會有權採取適當措施處理上載本版一切事宜。

 

物流從業員工會啟 ( info@lpu.org.hk)
更新日期: 2019年2月26日